近日,云南证监局披露了一则《关于对云南惠涌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》的公告。

挪用基金财产 云南惠涌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被出具警示函  第1张
(图片来源网络,侵删)

  公告显示,云南惠涌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惠涌基金或公司)存在挪用基金财产、未及时填报并定期更新管理人及从业人员有关信息,以及所管理基金的投资运作情况的问题。

  证监局表示,惠涌基金上述行为违反了《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》(***令第105号,以下简称《私募办法》)第二十三条、第二十五条的规定。根据《私募办法》第三十三条的规定,现决定对惠涌基金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,并记入资本市场诚信档案。